早在新石器时代,就有人类在尚志境内繁衍生息,尚志市境在虞舜时属息慎,东周时属肃慎,汉属挹娄国,唐属勃利州,辽属女真本部,金属胡里改,明属努儿干,清初为宁古塔辖境,乾隆时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,光绪年间划属宾州,属长寿县管界。民国11年(公元1922年)从同宾、五常两县析置乌珠河、苇沙河两设治局,民国16年(公元1927年)两设治局同时升县为珠河县、苇河县,同属吉林省管辖。东北沦陷时期,珠、苇两县划归滨江省管辖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珠河、苇河两县改属松江省管辖。1946年11月,为纪念抗日民族英雄赵尚志,将珠河县更名为尚志县。1948年3月,苇河县并入尚志县。1954年6月,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,尚志县遂为黑龙江省所辖。1970年前属牡丹江地区,1970年后划归松花江行政公署所辖。1988年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。1996年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,划为哈尔滨市所辖